对于每一名爸妈来说,小宝宝的诞生是件天大的喜事儿,高兴之余,宝爸宝妈们还要记得给宝宝“办户口”,在宜宾市妇产儿童医院出生的宝宝们的出生医学证明该怎样办理呢?别发愁,小编已经准备好了宝宝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攻略!
宜宾市妇产儿童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指南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住院部三楼
办理期限: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
办证所需证
1、新生儿母亲本人前来办理,需提供:
(1)产妇的出院证明;
(2)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新生儿父亲或其他人前来办理,需提供:
(1)新生儿母亲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产妇的出院证明;
(3)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若任一方身份证已过期则无法办理,需提供其有效身份证件,前来办理出生证明。
办证注意事项
1、出生证明一经签发,出生证明上新生儿姓名不再变更(姓名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如需变更父母信息,需出具亲子鉴定证明。
2、对不能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单亲书面声明。
3、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应提交户口登记机关能够证明为同一人的证明,如不能提供此证明,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温馨提醒
1、孩子出生后一个月之内办理。
2、我国的现实国情是孕妇生完孩子之后都要坐月子,这要需要孩子母亲填写委托书,委托他人去办理,一般是委托孩子的父亲去办理。因此,出院当天办理为佳。
3、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是免费的,不需要缴费。
4、 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内容涉及个人信息,请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保管工作。
5、出生证明是孩子很重要的证件,因此家长必须妥善保管,不要丢失,补办不在本院,在区妇幼保健院,且流程复杂!
6、 开具出生证明前一定要想好宝宝名字,一经开出不得更改宝宝名字 !
千万要注意:出生证名开后副页不能自己裁剪,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