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借钱不还子女有义务还吗? 你知道吗?父母欠债子女本不用还,这3种情形,子女必须替父母还

时间:2024-07-24 11:00:07

毋庸置疑,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这一点不用多说,那么,父债子偿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明确地讲,现代法治环境下,“父债子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法律也没有所谓“父债子偿”的这种规定。也就是说,子女没有义务给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父母个人借的债,不需要子女用自己的财产来偿还。这是一般情形。但在以下3种情形下,子女应当代替父母偿还债务,3种特殊情形都是啥?

1.主动替父扛债,且立下还债字据的。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无须为父母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子女自愿主动偿还的不在此限。若是心里想好要还,睡一觉起来不想还了,这没问题,若是口头承诺了债权人会还,睡一觉起来不想还了,这也没问题。但是,若是向债权人立下了字据,意思表示要替父扛债,那么,则无论是出于孝顺、道义、还是善意,甚至是一时头脑发热,白纸黑字的东西在那,就需要负法律责任,不得反悔。若这个时候不想还了,债权人就有了到到法院起诉要求还钱的权利,而这个权利恰恰是立字据的人自己给人家债权人的。因为,从法律层面进行分析,表示要替父扛债的字据可视为双方之间订立的债务转让合同,合同关系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虽然子女主动替父母偿债的行为值得点赞和鼓励,但也要量力而行。是否愿意主动替父还债,是否有能力主动替父还债,要三思而后行,以免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2.接受了父母赠与,造成父母债务不能偿还的。根据《民法典》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也就是说,遗赠是遗赠人无偿赠与受遗赠人遗产的行为,虽然遗产属于遗赠人的个人财产,其有权处分,但是,这种无偿处分行为不应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在执行遗赠之前,应当先用遗产偿还遗赠人所欠税款和债务,清偿之后,如果遗产尚有剩余再执行遗赠。同样,如果执行遗赠之后,债权人才知道遗赠人死亡、遗产被分割的事实,则其有权要求受赠人将所得遗产用于偿还债务。

3.继承了父母遗产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也就是说,子女若继承了父母遗产,则有了“父债子偿”的义务,不过,仅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对父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负有清偿责任。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子女自愿偿还可以,但不强制。如果子女发现父母的遗产远远不足以偿还其生前所负债务,其也可以放弃继承权,那么,对于父亲生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都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