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生活中总会出现有了钱不知道干嘛的事。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那么这样的话会构成赌博罪吗?赌博多少钱会构成赌博罪呢?
赌博罪主观上必须具有营利的目的,以娱乐为主带有赌博性的行为不构成赌博罪。赌博行为情节不够严重的,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对赌博罪作了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5年5月公布施行的《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则明确了赌博罪的犯罪数额,即: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所以,对于赌博,并不能一概而论说没有数额都是犯法的。
至于那些为了娱乐消遣而打牌、打赌,有所输赢的,不认为是犯罪。还有就是要把赌头、赌棍、赌场业主与一般参与赌博的群众区别开来,对前者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后者主要是批评教育。另外,对出于“义气”或碍于情面提供场所,纠集多人赌博而没有抽头渔利的,一般不宜按犯罪处理,可给予治安处罚。但对于以盈利为目的,巧立名目、设置骗局并从中渔利的,则应视为“聚众赌博”,构成犯罪的,应按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单纯的参与赌博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违法行为,要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