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司法现代化与《刑事诉讼法》修改”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时间:2024-07-29 15:30:07

“中国式司法现代化与《刑事诉讼法》修改”

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导语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将《刑事诉讼法》修改纳入第一类立法工作计划,《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相关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旨在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刑事诉讼制度提出的新要求,解决刑事司法运行过程中的实践难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冀,实现我国刑事司法的现代化。

借此契机,2023年12月23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主办的“中国式司法现代化与《刑事诉讼法》修改”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此次研讨会旨在推动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的思想碰撞和观点交锋,为刑事诉讼法修改聚智、聚力,凝聚理论共识,推动我国刑事司法的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


开幕式

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中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樊崇义在开幕式上致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卫东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首席专家顾永忠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罗国良同志、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雷爱民同志、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贾娜同志等出席了开幕式。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华南师范大学、西北大学等知名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法院等政法机关的业务骨干,以及来自北京市、贵州省、青海省、江西省、山东省等地的律师代表共计一百四十余人出席了此次会议。


颁奖仪式

颁奖仪式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吴宏耀教授主持。在第三届“樊崇义法律援助优秀科研成果奖”颁奖环节,评审学术委员会主任陈卫东教授首先介绍了评选情况并宣读获奖名单。樊崇义教授等颁奖嘉宾依次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冀祥德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陈永生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贾志强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赵天红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吴羽副教授,天津商业大学王玉晴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贾紫涵同学等获奖嘉宾颁发了获奖证书。

在第二届“韩象乾优秀读书报告奖”环节,评审学术委员会主任宣读获奖名单。吕子婧、贾云静、丰怡凯、周琳清、侯刘果、陈修勇、袁志尧、熊羽佳作为获奖学生代表到现场领取获奖证书。


圆桌论坛

此次学术研讨会的圆桌论坛由《人民法治》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陈惊天主持。樊崇义教授、陈卫东教授、顾永忠教授、罗国良法官、雷爱民检察官先后做主旨发言。

在主旨发言中,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教授主要围绕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核心宗旨、指导思想和重点问题,樊崇义教授指出刑事诉讼现代化是二十大以来党和国家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通过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推动我国刑事诉讼向着科学、民主、文明的方向不断迈进。樊崇义教授强调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是一次“大修”,应当对现行刑事诉讼法的条文作出大幅度细化,改变以往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宜粗不宜细”的长期做法。在具体层面樊崇义教授针对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中以审判为中心改革、刑事辩护权保障和完善、轻罪程序的构建、刑事协商程序的引入等重点问题均提出了高屋建瓴的指导性意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卫东教授首先在主旨发言中回顾了我国此前三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方式、规律和脉络。其次,针对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具体思路,陈卫东教授提出,第一,应当立足现行法典作出全面修改、应改尽改;第二,立足当下,理论界应当深入实践一线,调查研究当前司法实践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第三,应当以精细立法助推精密司法;第四,着眼长远,刑事诉讼法应当适应日益复杂的国际斗争形势。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首席专家顾永忠教授在主旨发言提出,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应当秉持“务实作风”,着重解决认罪认罚制度完善、“冤错案件”预防、“不认罪案件”的庭审实质化、量刑建议控辩协商、强制措施体系改革等几个当前司法实践中需要迫切需要解决的焦点和难点。顾永忠教授强调,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应当尊重司法规律,立足于以审判为中心改革,尊重和保护人权,优化司法资源的配置,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双赢”。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罗国良同志在主旨发言中结合审判实务,提出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在诉讼程序上,应当推动定罪与量刑程序的分立;在证据规则中,具体条文应当明确区分刑事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并实现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的体系化和精准化。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雷爱民同志在主旨发言中结合检察实务,提出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应当将重点落到具体的制度构建和细化层面,应当重点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非羁押强制措施体系、不起诉制度、涉案企业合规特别诉讼程序、轻罪非刑罚化处罚措施和立案监督制度。


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若干重点问题论坛

在专题论坛环节,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书铭同志主持第一阶段。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冀祥德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潘金贵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陈永生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史立梅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王戬教授,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夏红教授,浙江警察学院黄兴瑞教授先后围绕无罪推定原则,控辩协商程序的构建,证据裁判原则,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轻罪出罪和转处程序,强制医疗程序的诉讼化改造,涉案财物处理程序,刑事诉讼立法中的“枫桥经验”等主题,做主题发言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王燕玲教授主持第二阶段。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检察官刘辰同志,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陈小平同志,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海雁同志,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同志,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秦虎同志,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大壮同志,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伟同志结合办案中的实践经验,先后针对轻罪治理问题,枉法仲裁罪的侦办,涉案企业合规程序的深入推进、侦监衔接等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闭幕式

此次学术研讨会的闭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副教授孙道萃主持。樊崇义教授做总结发言,樊崇义教授首先代表此次学术研讨会的主办方对此次学术研讨会的与会各方表示由衷的感谢,之后对各位嘉宾的发言作出精彩点评。樊崇义教授表示,此次学术研讨会不仅是一次学术盛宴,更是一个新的开端,与会嘉宾针对刑事诉讼法修改提出了许多颇有价值与意义的改革目标、路径和方法,有利于统一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凝聚各方共识,并明确未来刑事司法运行的实践进路。最后,樊崇义教授勉励与会代表继续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贡献更多的智慧和经验,以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推进我国国家治理能力的提高和治理体系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