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是内幕信息知情人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相比于其他市场交易主体其交易风险更小或存在更大的获利可能性,有违证券法公平、公正、公开的立法精神,损害投资者利益。
网友咨询:
内幕交易包括什么行为
律师解答:
1、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期货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期货。
2、内幕人员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3、非内幕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径获得内幕信息,并根据该信息买卖证券、期货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期货。
律师补充: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6、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三条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第七十五条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